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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评茶员比赛规程

文字:[大][中][小] 手机页面二维码 2020/09/17    浏览次数:3431     

为确保合肥市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评茶员大赛的顺利进行,充分体现竞赛的公正公平原则,根据《关于举办合肥市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合人社秘〔2020120号)要求,现就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评茶员大赛比赛规程公布如下:

比赛时间和地点

初赛时间:

1.初赛时间:2020925前为初赛选拔阶段。各有关单位可在积极宣传、精心准备的基础上、组织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岗位练兵、开展预选赛,选拔出参加决赛的选手。

2.赛地点:各有关单位规定地点。

(二)决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接受报名至2020年9月25日报名截止。

2.报名材料:《选手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4张二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和竞赛报名工种)以及相关经历证明

3.参赛费用:200元/人。

4.报名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望江路与青年路交口东北角同安街道城管办楼下一楼门面房

5.联系方式:0551--64660143

6.联系人:张玲玲 15855511292(微信同号)

(三)决赛时间与地点

1.赛时间:10月中下旬,具体待定

2.赛地点:待定

3.赛程安排:

项  目

日  期

时  间

理论考试

10   

17:00-19:00

开幕式

10  

8:30-9:00

实操竞赛

10  

9:20-12:30

13:20-17:10

、参赛对象

本次大赛的参赛对象:具有大专学历(含同等学力人员)及以上或者从事相关工作满2年的人员,由所在单位筛选后推荐,报名参加决赛。

三、考试规则

决赛规则:决以理论和实操结合的方式,单项测试满分为100分,理论占总分30%,实操占70%,以其计算总成绩进行排名。上下午实操考试,晚上理论考试,一天结束,理论考试分A、B两套试卷,开前,由竞赛组委会随机抽取一套为正式决赛试题。

命题范围: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本次大赛以评茶员三级和二级国家职业标准作为命题范围。

命题比例结构:结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中规定的知识面的比例,试题可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相关知识及新知识新技术等方面构成,其比例可为3:4:2:1。

试题份量:根据当前技术工人特点,试题不易过难,同时也要避免出偏题和怪题。试题应结合当前生产岗位的实际技能要求,体现参赛选手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等综合素质。比赛时间原则上为120分钟。

实操考试须知

1、竞赛形式:本次竞赛个人赛种形式。操作技能是对参赛选手进行3+2个茶样的感官审评(规范审评环节3个茶样,品质排序环节2个茶样,合计5个茶样)。

2.技能操作要求选手规定用红茶、绿茶种为一个组合,本模块分为2个环节,均采用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在90分钟以内完成规范评茶和品质排序两个环节的审评,其中:茶评基本操作20环节一为规范评茶,对茶类组合中的 3个考核茶样进行审评,并描述感官品质,满分40环节二为品质排序,对选定组合茶类中的一种茶类的2个考核茶样进行审评,并按照品质优次,用评语+评分方法,对茶样进行排序,满分40分。
  3执裁操作:由裁判员现场打分依据参赛选手审评动作是否科学,合理,自然,流畅等进行打分。
 审评结果评判:由裁判员对参赛选手的审评报告进行密码打分。

4竞赛模块的内容

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评茶员竞赛

考核模块

考核标准

考核内容

操作技能

按照评茶员国家职业资格标准高级工(三级)的实操考核标准进行考试

规范评茶:1.单独熟练按照国家标准流程审评进行操作,整个操作流程准确无误。2.3个考核茶样进行审评,要求能准确识别与评定茶类、品、外形类型、香气类型、滋味类型、色泽类型,熟练运用评茶术语对3个茶样的品质特征进行描述,熟悉茶类的各项因子的权数。3.品质排序:对同一种茶类的2个考核茶样进行审评,描述感官品质,采用评语+评分法,并按照品质优次对茶样进行排序。


     5 操作技能考核的评分标准

1比赛执行标准:GB/T23776-2018 茶叶感官审评方法;GB/T14487-2017茶叶感官审评术语。
2否定项说明:
a.不能按照国家标准流程进行审评操作,操作严重失误,本题记不及格。
b.不懂得合理运用评分方式,本题记不及格。

6、实操技能比赛方式:采用抽签确定先后顺序入场

(二)理论考试

理论考试采用统一闭卷考试形式,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参赛选手书面答卷方式进行。规则如下:

1.单人单座,考试时间为90分钟。参赛选手于考前20分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不得任意更换座位。参赛选手迟到15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监考人员在赛前15分钟,对参赛人员进行检录并向参赛选手宣读《考场规则》。逐一检查参赛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核对姓名、照片和座位号。

2.考试信号发出后,方可答题。答题应使用蓝、黑色水笔或圆珠笔,字迹清楚。除在规定位置填写姓名和参赛准考证号外,不得在试卷任何位置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不得更换字体、字色和不同型号的书写笔答题;不得使用涂改液。如经发现,试卷按零分处理。

3.考试时只准使用书写笔和竞赛指定的其他应考工具。考前带入考场的通讯工具、电子记事本、涂改液、复习资料、自备草稿纸等考试时不准使用的物品,必须按监考人员指定要求放置。对夹带考试禁用物品考试的,取消其参赛资格,试卷作零分处理。

4.若遇试卷印刷、装订、分发错误和字迹不清晰问题,应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不得向监考人员询问试题题意、作答方法等问题。

5.理论考试到结束时间,参赛选手应立即停止答卷,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竞赛时间,并将考卷、草稿纸翻放在座位上,由监考人员统一收取。

6.答题在答题卡(卷)中进行答题。

、评分方法

(一)评分方式

1.参赛选手的成绩评定由现场裁判和竞赛组委会负责。

2.比赛成绩由《理论考试成绩表》和《合肥市2020年度(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评茶员评分表》所评定的成绩组成。

3.试卷评分和实操

1)试卷成绩由协办单位专人负责评分;

2)实操现场评委评分,专人收集评分;

3)本赛事的最终解释权在竞赛组委会

4.保密守则

1)试卷密封、试卷评分和实操评分表由协办单位技术评判组统一阅卷与计分最后进行汇总

2)参赛选手的比赛成绩由竞赛组委会审定后,统一公布。

(二)名次排序方法

1.名次的排序根据成绩评定结果从高到低依次排定。

2.当出现总成绩相同时,先比较实操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相同名次。

五、奖励办法

(一)获奖选手

1.各工种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为第一名,二等奖为第二、三名,三等奖为第四至六名。

工种前六名选手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授予“合肥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同时给予物质奖励,其中一等奖为2000元,二等奖为1500元,三等奖为1000元。

获得一等奖的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向市劳动竞赛委员会申报“合肥市五一劳动奖章”荣誉称号;获得二等奖的选手,向市总工会申报“合肥市金牌职工”称号。本次技能竞赛活动前已获得上述荣誉称号的,不重复授予。

获得一等奖的35周岁以下(指19851月1日以后出生)选手由团市委授予“合肥市青年岗位能手”荣誉称号。

获得一等奖的女选手由市妇联授予“合肥市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2.获得一至三等奖的选手由市人社局报请上级部门颁发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技师等级的除外)。

理论知识和操作技能成绩均达60分的参赛选手,可按规定颁发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国家职业标准和行业标准未设高级工等级的除外)。上述技师和高级工证书的办理均按照最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许可和认定政策执行。

六、赛场规则

1.比赛过程中,选手若需休息、饮水或去洗手间,一律计算在比赛时间内。食品和饮水由赛场统一提供。

2.监考人员、赛务人员必须统一佩戴相关证件,着装整齐。监考人员和评判员在考场内不准吸烟、阅读、使用手机或其他电子设备,不准闲谈、大声喧哗或离开工作岗位。

3.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并认真填写《考场记录表》。对于作弊的参赛选手,监考人员应立即终止该选手参赛,令其退场,并在《考场记录表》中如实记录。

4.考试结束时,监考人员应将所有试卷按照规定装订后连同《考场记录表》一并装订封袋。严禁任何人将试卷、草稿纸带出考场,如有发现,立即追回。

5.监考人员应严格执行《监考人员规则》,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人员将给予责任追究。

6.除监考人员、现场裁判和赛务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比赛区域。

、注意事项

1.正式比赛前一天,各参赛单位领队和参赛队员到竞赛场地熟悉竞赛场地及环境,了解比赛规则。

2.各参赛单位领队应于实操竞赛前30分钟参加实操竞赛参赛选手顺序抽签。

3.竞赛期间,参赛工作人员、裁判、领队、参赛选手凭证进入竞赛现场,无证人员不得进入。

4.参赛选手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除指定吸烟区外,严禁在竞赛现场吸烟

6.严禁参赛人员在非比赛区域随意走动、拍照

7.如遇到其它安全方面问题,可联系组委会工作人员。

、纪律处罚规定

为保证竞赛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竞赛纪律的行为做如下处罚规定:

1.参赛选手不符合报名规定条件,或冒名顶替、或弄虚作假,经赛项执委会核准后,一律取消该选手参赛资格。

2.参赛选手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取消参赛资格,比赛成绩计零分。

1)不按规定填写姓名、编号或在试卷上作各种标记。

2)在赛场内有偷看、暗示、交头接耳等作弊行为。

3)在赛场使用通讯工具与他人联系。

4)在规定的比赛时间结束后,仍强行操作。

5)不服从裁判员的裁决,扰乱比赛秩序,影响比赛过程,情节恶劣。

6)其他违反比赛规则的不听劝告者。

3.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指导、帮助、影响参赛选手。对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酌情扣除参赛选手成绩。

4.承办单位应制订保密制度和纪律,对所有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采取保密管理措施。对违反工作守则的人员,经赛项执委会核实后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处分或取消其任职资格。

5.对违反比赛各种纪律的参赛选手及所在代表队和单位,视情节轻重、后果影响、予以取消比赛评奖资格或通报批评。

、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参赛队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时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队领队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领队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6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为保证竞赛顺利进行,确保竞赛结果公正公平,市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受理竞赛中出现的申诉并进行仲裁,仲裁结果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自行停止比赛的,按弃权处理。

、竞赛监督

竞赛监督由主办单位有关监督部门负责。

十一、附件

附件: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评茶员评分表

附件:

2020年(第二十一届)职业技能竞赛--评茶员评分表

参赛选手编号:                   总得分:

序号

考核要点

评分细节

配分

得分

1

单独熟练按照国家标准流程审评进行操作,整个操作流程准确无误。

1.操作流程有小失误扣2-5分,审评结束操作台未清理干净扣2-5分,不熟悉操作流程全题记不及格。

2.考核把盘操作、称量、审评器具的选用、冲泡、制备茶汤过程的熟练程度。

20

2

2个考核茶样进行审评,要求能准确识别与评定茶类、品、外形类型、香气类型、滋味类型、色泽类型,熟练运用评茶术语对茶样的品质特征进行描述,熟悉各大茶类各项因子的权数,合理运用评分方式进行打分及定级定等。

1、每个茶样茶类错误扣2分。

2品种、外形类型、香气类型、滋味类型、色泽类型错误扣2

3、评茶术语每项运用不当扣0.5-1分。

4、每个茶样权数错误一个扣0.5分。
5、每个茶样评分计算错误一项扣0.5分。

40

3

对同一种茶类的3个考核茶样进行审评,描述品质特征,采用评语评分法,并按照品质优次进行排序。

1、评茶术语每项运用不当扣0.5-1分。
2、品质排序,错误一个扣2分。

40

裁判:                         统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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